政府起先是在防治與振興特別條例通過時編列23億振興抵用券,後來再大幅加碼酷碰券、振興抵用券(兩券)預算規模高達180億元,其中,前者規模逾百億元,後者規模擴大為約70億元。不過,鑒於目前防疫還是先少出門,經濟部原本預訂4月底推出的酷碰券可能延後,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決定推出時機。
2008年9月金融海嘯後,全球陷入經濟衰退,台灣無薪假人數一度升至24萬人,失業人數也直逼70萬人。有經濟預測機構估計全球將出現逾兩年的衰退,為了救經濟,當時政府也考慮是否直接面向居民「撒錢」或使用發放消費券的方式。雖然救急,那時也考慮最好就是救窮,但考量如何排富又是一大問題,政策出台正逢過年,過年政府發紅包,合情合理,因此最後來個全民統統有獎。
為何歐美發錢,我們發消費券?因為他們儲蓄率不高,也多先享受後付款的分期付款,銀行戶頭錢不多,危機下無收入,領到錢就會去消費。但我國民憂患意識強烈,危急之時,更勒緊褲帶,節衣縮食,因此發放消費券,才會刺激消費需求,且要限期使用,逾期無效。這樣又能消費又能救急。另外一項消費券的美意是如同現金,可以轉贈,若捐贈消費券給公益團體,甚至可以抵稅。
沒有限制條件的消費券,相比定向的食品券、旅遊券等,更能滿足居民不同的消費偏好。基於經濟學中的乘數效應,在鼓勵全民踴躍購買國產貨與及早消費、多次流通的期許下,原預估發放後可使2009年台灣的GDP增加約0.66到1%,但後來經建會自估消費券對於GDP的貢獻僅約0.28到0.43%,因為替代率達6至7成,花費的對象是用以購買本來就打算購入的項目,成果就低於預期,也造成後來消費券無用論既定印象。
可是如果當時沒有消費券,很多公司,尤其中小企業會倒掉。效果評估應該計算從公司企業倒掉的嚴重情況到後來的榮景,可是因為廠商沒有倒,資料顯示不出那個對比效果,因此評估出來的效果就不大。再對比2009年上半年,台灣本來是出口衰退3成,但百貨公司、超級市場、餐飲業於第2季就已恢復成長1.7%、2.6%、2.2%。在全球景氣冰天雪地之際,台灣民間消費已先回溫,消費券自然是功不可沒。
消費券也有缺點。我認為當年的兩項問題是印刷成本及不能找零。現在隨著電子支付的進步,這兩問題迎刃而解。紙本的消費券不但要印刷精美,也要防偽,央行幾乎把它當成鈔票來印,據說花了5億,但就是使用一次,未能再流通,實在可惜。現在酷碰券政府綁定四大行動支付業者台灣Pay、街口支付、LINE Pay一卡通、Pi拍錢包等,甚至擔心老人家不會使用行動支付,因此還要納入悠遊卡的敬老卡回饋等。電子支付不用印刷,也順便可以解決不能找零的問題,讓消費者覺得錢都花在自己喜歡的物品上,效用才能極大化,避免消費者的抱怨。
然而兩券若只是折扣券,雖然在發放流程上較消費券單純,可是只有在消費時才能享用;因此經濟部雖強調其較消費券有更強的刺激作用,但問題在消費者如果不買,就無法促進消費,點不起經濟的火種。
因此我建議政府設計兩券應有消費券必須用掉的精神,以發放點數的方式實施,也要限期消費,逾期無效。至於點數可享受各行各業的折扣,也就是對於特別要紓困的行業,可以有較大的折扣,折扣的部分由政府來負擔,業者結算折扣部分領取紓困現金。這樣既可以達到紓困錢用在真正需要的行業上,也有促進消費,振興經濟的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