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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BIKE可拖吊 共享經濟不可擋
台灣亞太產業分析專業協進會 院士 林建甫
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、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

新加坡無樁式共享單車OBIKE在各縣市陸續上路,強調「隨租隨停」的創新服務模式,吸引許多的民眾使用。但隨意停在路邊、占用停車格等亂象引發民怨。新北市以強硬手段大量取締,創下平均每2分鐘拖吊1台的驚人紀綠。迄20日止已拖吊4580輛,估計全數領回將繳交移置保管費逾120萬元。然而台北市則認為共享經濟是世界潮流,現階段不罰,並提出「共享車輛管理自治條例」。兩者截然不同的態度,讓民眾無所適從,我們應用什麼樣態度面對共享經濟呢?

其實,共享經濟(SHARING ECONOMY)並不是創新的觀念。1978年已有美國學者FELSON與SPAETH就已經提出共用消費的想法:擁有閒置資源的機構或個人有償讓渡資源使用權給他人,以獲取回報。簡單來說就是利用分享自己的閒置資源,創造價值。最近《經濟學人》更評論共享經濟說:「在網路上,任何東西都能出租。」

當今M型化社會的現象是貧富差距拉大,資源集中少數有錢人。共享經濟透過網路平台的媒介讓收入日益困窘的中產階級、起薪低的年輕人可享受或利用閒置的資源,亦是件美事。而網路的規模化也可讓年輕人培養更大的能力,許多的創新企業也可從中崛起。例如空間租借、運輸服務、P2P借貸、群眾幕資、二手貨交易、客製化專業服務等都是成功的共享經濟模式運行。

共享經濟潛在的商機相當大。根據顧問公司PWC估計,共享經濟的全球產值將在2025年增加到3350億美元。甚者,萬事達卡今年6月提出調查報告則是推估,2020年共享經濟交易產值就將高達5000億美元。但這很可能都是低估值,由於共享經濟本身具備提升資源效率、提高創新創業機會、促進社會信任、價值交換等特性,不僅個人能透過平台獲利,未來企業、政府也能帶入共享經濟理念,讓生產力、政府效能發揮更大效益。現在共享經濟的發展才進入成長期,潛力無限。

政府應如何面對?這些新創模式,大多具備跨領域、跨產業、跨國家的特性,現有的政策法規難以提前掌握,分門別類專案討論是根本之道,但有幾個共通性的大原則,可提供參考。

首先,對於政府而言,應先擬訂公平法規讓業者遵循發展,而後依法處理。政府要思考的是如何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,不論是放寬原本法規的限制,或是重新擬訂將共享經濟納入管理的法規,以建立公平競爭環境。至於產業發展的趨勢就讓消費者來決定。

其次,共享經濟企業應負起管理責任。雖然成功的共享經濟通常具備便捷、容易使用、低價、平台等特性,因此使用時多半是消費者自行操作,但若沒有合宜運行系統,很容易產生負面的外部效應,損及他人利益。這些負面效應當然應由企業本身來解決。例如OBIKE亂停車的爭議,基本上公司應要投入資金解決這些問題,例如:提供回饋誘因讓消費者停放到特定區域、提供獎金讓民眾自行將亂停的腳踏車牽至指定區域,或與市政府租借公有地停放或尋找合作的商家、住家付費提供空間停放等都是可行的辦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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