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經濟系教授,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財金組召集人
高鐵公司破產,不是國家的損失,更不會全民皆輸。如果隨便呼嚨過去,再給高鐵公司40年特許,未來政府不但少掉40年的特許收入,人民一樣受制於高鐵公司,像現在隨便給你漲票價,這才是國家損失,全民皆輸。
社會上諷刺台灣高鐵真是「最偉大的公司」,它不但可以把國內航空業、長途客運業、台鐵都搞垮,最後還可以把自己也搞垮,真是偉大。
高鐵公司不能用高鐵破產、高鐵停駛等理由來綁架全民,威脅政府,就要求立委通過再40年的特許權。有什麼理由高鐵的票價近乎飛機的票價?過去北高的航空票價大概2,000元,打折後往往比現在的台北左營高鐵票還便宜。
高鐵之所以面臨破產危機,在於當時運量預測過於樂觀,後來又遇到一連串的重大事件,導致後天營運陷入困境。高鐵興建前遇到921大地震,全盤修改土建結構,為此增加了幾百億元的土建成本,接著全球網路泡沫破滅、金融海嘯、歐債危機等一連串重大經濟利空接踵而至,加上國內產業嚴重外移,造成高鐵實際運量僅預測的一半,票箱收入嚴重不足。原本站區又過於偏鄉,因台灣這幾年經濟成長率大減,站區的開發又不順利,業外收入遠不如預期。
最重要的,高鐵是BOT案(建造、營運、移轉),未來移轉給政府是無償,所以高鐵公司4,000億元的設施在35年內完成折舊,在高鐵公司帳面都要變成零。因此攤提折舊是巨大的費用,攤提成本一年就近120億元,導致高鐵連年虧損,迄今累積虧損高達522億元,將近資本額1,053億元的半數。
雖然交通部在四年前協助高鐵公司進行融資重組,大幅降低利息,但運量不足、折舊金額過高的根本問題沒有解決。高鐵公司咬住如果再給高鐵40年,那攤提成為75年,攤提成本大大減少,帳面馬上變成盈餘。但政府就損失特許收入。
高鐵過去的問題相當複雜,五大原始股東跟政府都有相當的責任。過去監委陳永祥說得好:高鐵雖然是BOT,政府卻持續出資、持續挹注、還持續認賠,完全悖離BOT精神。而五大原始股東只投資290億元,因承攬相關高鐵工程可能獲利400多億元,現在就是破產,說實在損失也有限。
破產也是最佳的結局。高鐵公司經營不下去,原始股東(包括五大民股、法人股東及數十萬的小投資人)及特別股股東都該承受損失。政府無法拿到原先高鐵公司的承諾:零出資又有站區開發利益,這就是該負擔的部分損失。
去年高鐵載運量已經達到4,700萬人次,從營運初期的每日8萬人次提升至13萬人次。營運已經漸有起色。高鐵是獨門生意,載客的收入一定可以創造利潤。高鐵破產後仍然具有龐大的資產價值,只要特許權在手,政府不怕沒有人來接手。政府可以用新的條件來給予特許營運,包括不能隨便漲票價,來更正目前給高鐵公司給人民的反感。
交通部應客觀中立來處理高鐵公司的問題。政府不應該害怕處理接管高鐵的諸多工作,交通部如果附和高鐵公司的講法,不斷疾呼恐破產,將造成人民、政府、高鐵三輸。要立院交通委員會能趕在年底前通過高鐵的財改案,這是自毀立場。
如果要避免高鐵破產,現在應該讓特別股或其他負債仲裁求償,而不是急就章的讓高鐵公司延長特許40年。交通部應該有接管高鐵的準備,使得營運不受影響。